一、 组织领导:
1.成立系资助评议领导小组,由系主任任组长,副主任任副组长,成员包括全体辅导员、有关老师、部分系学生会干部。
2.各班级成立班级评议小组。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(班主任)担任组长,成员包括班长、团支部书记及不低于班级总人数10%的学生代表。
二、 工作程序:
1.组织各辅导员(班主任)认真学习、领会有关文件精神。
2.各辅导员(班主任)把学习的文件精神传达到各自班级,并根据学院工作安排,组织学生认真学习、领会有关文件精神。
3.按年度申请和评审。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。(德育考核不及格者,没有资格申请)
4.班级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,确定初审名单,并在班级公示。公示后没有问题,经辅导员(班主任)签字,连同有关材料报所在系。(材料要按时上报,不得拖延)
5.系资助评议小组对各班级推荐学生进行评议、公示。按分配名额审议确定等额推荐名单,没有问题,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。
三、 申报过程中,凡发现弄虚作假者,取消申报资格,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班级考核一票否决。
人文社科系
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一日